时间:2025-07-2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修水县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和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8.在本县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不足一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7月 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地点:修水县卫健委六楼 1.现场报名。报考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同时填写提交《修水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2.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入闱人员。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入闱人员成绩并列,则以学历高者入闱;如学历相同则以年龄长者入闱。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受检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的受检人承担。 5.在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发布前或在2026年7月24日前,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招聘单位公众号实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间不实行递补。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及其他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聘用。本次招聘未取得相应初级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须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0792-7808691 县卫健委:0792-7625622 附件:1.《修水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修水县总医院 2025年7月24日 附件1: 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注:此表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如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真实有效。 考试时自觉遵守本次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安排。 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标签: 修水县总医院 妇幼保健院 编外招聘 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