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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财会辅助人员的公告简

时间:2025-07-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普兰县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财会辅助人员协助开展财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1.招聘1名编外财会辅助人员,属普兰县财政局编外的聘用人员。

2.招聘人员岗位:财政辅助工作岗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单位工作安排协助单位完成各项财会工作。协助普兰县财政局开展集中支付、存款账户管理、综合办公室业务等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8月15日

2.报名地点:普兰县财政局(二楼综合办公室)(另:可线上报名,邮箱:2825819160@qq.com),免收报名费。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报送下列资料。(1)通过普兰县权威媒体发布信息下载附件(“普兰发布”微信公众号),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8月15日—8月18日,县人社局、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5.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服从普兰县财政局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专业优先考虑;

4.如报考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经过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出具相关证明;

5.普兰籍高校毕业生,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标签: 普兰县财政局 公开招聘 编外财会辅助人员 财会招聘 财政部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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