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狮山镇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属一级公司中层副职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狮山镇镇属一级公司中层副职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为不超过35周岁(含)。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有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5.要求累计不少于5年环境工程、环保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6.具有污水处理或废水处理项目经验优先; 7.具有佛山市户籍或者具有十年佛山市居住证人员优先。 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对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负相关责任,被认定为禁入限制人员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学历等条件及要求详见《狮山镇镇属一级公司中层副职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狮山镇风尚蓝湾办公区二座之二7楼行政人事部,咨询电话:86689779。 3.报名所需资料: (1)《狮山镇镇属一级公司中层副职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请自行打印,“相片”一栏请打印或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或佛山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与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相关的单位工作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等。 (二)资格审查 现场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与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最终能否进入面试环节,以资料复审后为准,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予一一通知。 (三)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讲答辩,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五)背景调查和政审 背景调查和政审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和政审后,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任期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管理:招聘人员实行聘任制,按年度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予以续聘,经考核不胜任者不予续聘。 (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包干制,年薪总额含基本薪金、补贴、绩效及五险一金等。基本薪金及补贴按月发放,绩效、五险一金按相关要求购买,详见附件1《狮山镇镇属一级公司中层副职招聘职位表》。具体按照《狮山镇公有资产系统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及相关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通知及拟聘任人选公示等通过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狮山)进行公布,不再通过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由狮山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有资产管理)实施。 (三)未尽事宜,由狮山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有资产管理)负责解释。 狮山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有资产管理) 2025年8月6日 标签: 狮山镇 镇属一级公司 中层副职招聘 公开招聘 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