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现因工作需要,现委托金平县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岗位职责 (一)负责案件信息的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等工作; (七)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有退役军人、三年驾驶经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薪资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详见《金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9月拟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录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 3 日起至2025年9月7 日止。 2.报名材料及要求: (1)《应聘报名表》电子版1份(请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并在相应位置附上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管理年限(管理岗位)和工作履职证明材料等相关报名材料;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4)报名材料统一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260487516@qq.com。 注:我单位保证报名材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需求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电子邮件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汉字录入,办公软件的基础运用。岗位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五)面试 1.面试考核:根据招聘岗位对个人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岗位的专业实操、实际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电子邮件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自行到县(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费用由个人承担。 注:1.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2.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考察 考察:由金平县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考察内容主要为拟聘用人员的学历核实、最近一段工作履历及工作表现核实(管理岗位)、是否有金融风险、商业利益冲突、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法院诉讼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调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录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金平县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试用期2400,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2700,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保。 六、工作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河东南路14号 七、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关注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及金平县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金平县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八、咨询电话 姚老师:15608756291 附件1金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拟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应聘报名表.xlsx 标签: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 公开招聘公告 书记员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