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招聘启事 职等你来·欢迎加入我们 根据工作需要 经研究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 年龄40周岁以下,C1驾驶证,学历高中及以上,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为人踏实,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 岗位待遇 按劳务派遣用工及本院相关制度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25年9月9日-9月15日(工作日期间) 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填写),并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到邮箱ptlcjc@126.com。 体检及政审 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进行等额递补。 政审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还应按规定提供无犯罪证明等,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可进行等额递补。 招聘方式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通知报名者审查结果,并告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试相关事宜;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驾驶资质、驾驶经验及车辆维护常识、工作责任心、是否安全文明行车及遵守机关管理制度等方面; 面试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1份、报名表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我院重新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衙后路10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94-6702229 0594-6702226 标签: 荔城区检察院 编外人员招聘 检察院招聘 公开招聘 编外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