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协管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退役士官士兵优先考虑;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至2007年9月22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15:30--18:00,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 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秘股办公室(305室)(平南县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三楼)。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一份存档备查):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报名表(见附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退役士官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件。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再确定是否开展,如报名人数超1:3,则需进行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超1:3,则不开展笔试,直接面试。 (四)面试 如开展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不开展笔试,则直接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违纪违法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八)聘用 新聘人员聘用期限暂定从正式录用起到2025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平南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月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励,食宿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秘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7836228。 平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pnxzf.gov.cn/tzgg/t2599442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