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5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招聘雇员公告(第三批)   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岗位一:1名;岗位二:1名;岗位三:2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5.专业及学历符合附件2要求;   6.同等条件下,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职称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资料到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报名(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至9月30日(星期二)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候。   3.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历鉴定备案表(学信网出具)、填写《素社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一,需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非广州市户籍的,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广州市内)。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考生须按指定时间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报名材料缺一不可。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如报名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通知,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采取形式视情况,另行通知。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成绩不另行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   2.面试形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得分。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优先聘用条件、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且需在要求时间内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否则视为不通过。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公序良俗、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考察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素社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素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464995.html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招聘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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