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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录公告简

时间:2025-10-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检察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检察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镇巴本地户籍。

7.持《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中共党员、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精通计算机操作、有文字写作功底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本次招聘岗位具有公益性、阶段性、过渡性、流动性特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已有公益性岗位从业经历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镇巴检察”)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院办公楼三楼309室)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资格复审。由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资格审查机构在《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基本写作、汉字录入等。

2.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由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时间由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工作期限为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在合同期内违反相关纪律、法律规定的,合同自动终止。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面议;

2.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账户中扣除。

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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