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赤峰市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元人社发〔2025〕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未招满,现就进行补招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条件及数量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本次补招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办公室文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门卫、保洁员等46人(其中含项目建设公益岗17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人员本次不能报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元宝山区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表》。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录用等程序,由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和用人单位公众号或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主页、户主页和本人页);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最高学历);非元宝山区户籍人员(红山区、松山区除外),还应提供在元宝山区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报名时填写《2025年元宝山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4.资格审查:区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署审查意见。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及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地点 1.报名区统计局、妇联、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科协、宣传部、信访局和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区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4楼402室或404室)。 联系人:张庆祝、李美亭,联系电话5850272,5850682 2.报名镇乡街公益性岗位人员到镇乡街社保所报名 ①平庄西城街道办事处社保,联系人:刘冰莹,联系电话:0476-3533377 ②西露天街道办事处社保所,联系人:董学成,联系电话:0476-3470211 ③马林街道办事处社保所,联系人:赵坤鹏,联系电话:0476-3584118 ④云杉路街道办事处社保所,联系人:赵佳琪,联系电话:0476-3563627 ⑤平庄镇人民政府社保所,联系人:宋天明,联系电话:0476-3515059 ⑥五家镇人民政府社保所,联系人:周明泽,联系电话:0476-3490017 ⑦元宝山镇人民政府社保所,联系人:许海艳,联系电话:0476-3566960 ⑧风水沟镇人民政府社保所,联系人:江瑶,联系电话:0476-3580294 ⑨美丽河镇人民政府社保所,联系人:吕璐,联系电话:0476-3505075 ⑩小五家乡人民政府社保所,联系人:田泽奎,联系电话:0476—2237512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阶段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依实际情况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聘用规则),报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五)公示阶段 1.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确定的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公众号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拟应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有异议的拟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六)录用阶段 1.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 2.被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公益性岗位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协议一年一签。 三、用工形式、待遇标准 1.用工形式:用人单位按全日制用工形式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2.工作地点:工作地点为各用人单位。 3.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用人单位应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纪律监督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6—5850272 附件: 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9日 标签: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 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岗位补招 就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