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北海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5年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北海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岗位,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与岗位相符的工作能力;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5日至2007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5.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宜从事北海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办公室(地址:北海市靖安路11号三楼,联系电话:0779-3062700)。 报名人员现场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等。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四)确定聘用 经面试,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设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不通过的不予以聘用。 三、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实行标准行政班制,周末双休,因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加班;工资待遇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相关批复意见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文章来源:https://www.bhrc.cn/extra/5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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