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务派遣制合同用工1名(驾驶员),当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时,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二、报考条件 (一)驾驶员(1人)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自控调节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5—45周岁(1980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3.持有C1及以上驾照,且驾驶证要在有效期内,无吊销、注销等情况,从事驾驶工作5年以上;退伍军人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驾驶员工作经验者优先;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一次性记满12分记录,无酒后驾驶、毒驾等违法记录;熟悉本地交通路线及交通法规,具备基本车辆保养知识和简单故障应急处理能力,能适应出差、长途驾驶以及加班、值班工作。 4.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癫痫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吸食毒品历史的情况之一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以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受到行政拘留或因酒后驾车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报考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3.报名地点:广安市应急管理局205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二段166号)。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报考信息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白色背景)。有优先资格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由广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考核项目包括驾驶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驾驶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聘用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广安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若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入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核、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 (五)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试用期满,经广安市应急管理局考评合格后与四川国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驾驶员按广安市应急管理局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等。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采取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咨询电话: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0826—2160566 监督电话: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0826—2360676 附件: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报考信息登记表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标签: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招聘 驾驶员 公开招聘 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