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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简

时间:2025-10-3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录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10名(另设递补人员5名)。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满18周岁,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年龄的计算截至本次招录报名开始之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四、薪资待遇

司法雇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年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鹿城法院北楼903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鹿城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报名表》后前往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鹿城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承诺书。

(二)笔试及面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笔试成绩的4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笔试成绩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名单将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进行递补。

2.面试

有关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果笔试成绩又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我院参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六、递补机制

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递补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5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自下次司法雇员招录启动前,若出现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减员的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0577-88997810、0577-88997113。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举报电话:0577-88988605。

附件:

1.鹿城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报名表

2.承诺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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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鹿城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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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承诺书

标签: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司法雇员招录 公开招录 鹿城区人民法院 司法雇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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