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3 点击: 次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小 + 大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 一、学院简介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学校拥有鑫苑路、园田路、嵩山路3个校区,设有19个二级学院(部),3个本科专业、62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和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928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740人,拥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文艺界人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优秀专家、省委宣传部“四个一批”文艺人才、国家一流本科专业雕塑专业负责人、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学”负责人、省级骨干教师等一批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被河南省美协授予“河南省艺术类实践性人才培养基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分管人事、教务、纪检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详见《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7.已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avcli.edu.cn)网站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接受报名,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hnqgrsc@126.com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数学+孙**)。 2.报名材料 (1)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如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供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3)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规范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hnyyrsc@126.com)。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如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安排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本人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我校官网上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与把关。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8588951(学校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1-68588971(学校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