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1 点击: 次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作者: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 小 + 大
| 集美区窗内小学产假顶岗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学校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2023-2024学年产假顶岗非在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小学语文产假顶岗教师 1名   (预计上班时间2024年2月-2024年8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录用。   4.存在拒不履行法院各项裁决情况的人员不得录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岗位要求:(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   2.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见附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392725517@qq.com,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3616005297   五、面试须知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聘用结果将通过学校对外公开栏面向社会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窗内小学   202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