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6 点击: 次 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作者: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 小 + 大
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网址:www.nufe.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学历及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本次招聘对象为2025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的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9:00-2025年10月17日24:00。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报名网址:rszp.nufe.edu.cn)。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以及未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人事、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考核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面试之前对通过心理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相关说明 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均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上述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一)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2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纳入学校教职工队伍管理(人事代理)。 (二)聘用期间,学校按同类岗位人员标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税前约18万元/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学校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 (二)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718687、025-86718679 联系人:胡老师、浦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5 南京财经大学 2025年9月1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