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根据《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22〕4号)、《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聊人社发〔2024〕3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本镇各村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全镇公开招聘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为本镇相关村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下列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9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另外,允许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退出岗位后3个月以上、通过其他渠道仍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纳入本次招聘范围,但需按程序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财务、企业出资人(股东)及管理人员等身份; 2.已享受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组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 4.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需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村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岗位开发名称、数量及职责 本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均为政府出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岗位,共计28个,其中公共服务类岗位26个、设施维护类岗位2个,招聘人数为28人,具体情况见《安乐镇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工作地点为设岗的村居。 (一)公共服务类岗位 1.村容保洁服务岗位 岗位数量:25个 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从事政策宣传、绿化管理、文明劝导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公共环境卫生岗位 岗位数量:1个 岗位职责:负责维护特定区域的清洁和卫生状况。 (二)设施维护类岗位 “四好农村路”管护岗位 岗位数量:2个 岗位职责:服从所在村居的管理和安排,做好公路巡查养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协助做好路况巡查、病害调查统计及路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划定的路段,定期经常性上路巡查,及时对公路路面碎石进行清扫、对坑槽进行填补、对路基进行修整,确保包段公路路面整洁、路基完好、交通安全标识完整。服从村“两委”的安排,配合做好单位部门的工作。 三、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乡村公益岗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5年9月22日至26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镇、村公开栏张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阳谷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社会关系)备案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 人员类别为残疾人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要提供离婚或丧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民主评议 10月17日民主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的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镇人社所要指导村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并掌握评议全过程,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宣传栏张榜公示。 (四)复审公示 10月21日复审。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由村居报经镇级审核。 10月22日—24日公示。审核合格后及时反馈给村,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县级审批 10月23日报县级审批。公示期间,同时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县级反馈审批结果后,并由镇级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六)签订协议、培训上岗 自10月30日起对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进行岗前培训,有序组织上岗。 四、日常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 (一)自然退出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级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级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依据《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县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同时,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其他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本公告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监督电话:0635-6056591 附件: 1.安乐镇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阳谷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申请表 3.社会关系备案表 4.承诺书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安乐镇2025年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1).doc 标签: 阳谷县安乐镇 2025年招聘 公开招聘 城乡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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