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0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01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6.身心健康,身高162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7.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10月20日-2007年10月20日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02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传媒、计算机、网络管理及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 7.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5年10月20日-2007年10月20日出生)。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03 医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25-45岁(1980年10月20日-2000年10月20日出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备急救技能、外科、骨科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待遇标准参照上级单位和结合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04 护士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高等学校护理学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18-40岁(1985年10月20日-2007年10月20日出生),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具备相应护理能力,有推拿、针灸、理疗等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待遇标准参照上级单位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按60%计入总成绩,文员岗位消防文员按20%计入总成绩) 1.体能测试由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4.三个体能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战斗员、文员岗位男性消防文员项目为1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50%)、俯卧撑(占体能测试总分25%)、10米X5折返跑(占体能测试总分25%);文员岗位女性消防文员项目为8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40%)、仰卧起坐(占体能测试总分30%)、跳绳(占体能测试总分30%)。 应聘人员三个体能考核项目中有任一考核项目未取得最低成绩的视为体能考核不合格,不再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5.医生、护士岗位不组织体能测试。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文员岗位的实践操作测试得分按40%计入总成绩) 文员岗位在面试前需完成对应岗位的实践操作测试,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末位并列的一并入围)。岗位比例不足1:3时,体能考核成绩有效者全部开展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掌握相关报考岗位技能、办公软件操作、公文写作等相关项目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面试(战斗员、文员岗位按40%计入总成绩)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一并入围)。岗位比例不足1:3,成绩有效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支队统一组织,每名面试对象限时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取面试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成绩为面试得分。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超出应聘单位招录计划的人员将进行调剂。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安排复检。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对身高、血压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有1次机会,不得申请复测。 体检结果不合格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均不予聘用。 (五)政治考核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列入政治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应聘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情况。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治考核不合格出现的招聘缺额,视情递补。 (六)公示录用 1.聘用单位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等环节综合成绩和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不少于9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转正手续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轮休,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广西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一)线下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二)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5日,应聘者自行下载《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统计表》、《应聘人员报名资料模板》按样式仔细填写信息,并发送到应聘单位的邮箱。 (三)报名地址、联系人、政策咨询电话及线上报名邮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自行下载《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统计表》和《应聘人员报名资料模板》按样式仔细填写信息,并选择意向报考单位及岗位,一人不得报取多个单位或岗位,信息表中按要求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 3.有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会计岗位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提供相应证件的扫描件。 4.有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役证书、退出证明扫描件。 5.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证明记录扫描件。 上述资料按序号统一打印出来提交到报考单位或发邮件到报考单位邮箱。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审查过程中,有报名信息不完善、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清晰等问题的,应聘对象接到问题反馈后应立即进行修正。报名截止前,应聘对象可重新提交报名材料信息。未按要求修正或不符合招录基本条件的,不予通过。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培训中作弊的,妨碍招录工作行为,干扰、影响招录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除体检费由招聘对象直接交给医院外,本次招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条文由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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