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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2人)

时间:2025-12-1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扶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扶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扶绥县公安局统一招聘,安排在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具体职位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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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色盲;无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严重疾病;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7.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全日制在校生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是主动辞职不满3年的;


  12.被我局辞退、不予续签等方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是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民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注意事项


  报名后,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迟到、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等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报程序及聘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咨询电话:0771-7521507。


  2.报名地点:扶绥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楼政工室(广西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8号)


  3.递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升本人员,需同时提供大专学历材料)、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近一个月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各类证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填写《扶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1),可自行打印或现场向工作人员领取,但本人打印时需双面打印且不得更改页面版式。


  4.资格审查:笔试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报名材料应完整清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造成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


  (1)职业素养: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知水平。


  (2)基础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基本能力:主要测查应聘人员在协助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2.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药物等影响体检结果,冒名体检、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治审查对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


  (五)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入职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招聘。


  (七)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出现岗位空缺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符的,可从候录人员中按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至2026年1月15日。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扣除单位缴纳的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后,月应发工资约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扣除后工资额以实际到手为准,差旅费按实际考勤情况计发。工资待遇根据扶绥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再聘用;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五、报名联系方式


  扶绥县公安局政工室


  办公电话:0771-7521507


  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扶绥县公安局所有。

  扶绥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JjiwHSKRx6xNAUwTYgTaw

\ 扶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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