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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义乌市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招聘20人公告

时间:2025-12-23    点击: 次    来源: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义乌市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    作者: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义乌市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 - 小 + 大

  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义乌市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具备法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聘任和使用。
 
  4.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数据处理和信息管理能力。
 
  5.有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其他司法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和使用。
 
  6.调解能力特别突出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有意应聘者可前往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130办公室领取《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面试事宜,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者调解实操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适配度。
 
  5.录用:经面试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工作安排:录用后委派至义乌市人民法院、义乌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单位,从事矛盾纠纷化解或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三、待遇与管理
 
  1.聘用管理: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期满符合续聘条件的,可办理续聘手续。
 
  2.薪酬待遇:按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数量计件取酬,不设保底薪酬,具体按照调解报酬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从事文字材料工作的,薪酬面议。
 
  3.管理方式:按照《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管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联系人:冯(0579-85328790)、吴(0579-85328139)
 
  4.联系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99号130办公室。
 
  本公告由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义乌市诉调衔接调人民解委员会负责解释。
 
  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义乌市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义乌市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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