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9 点击: 次 来源:新疆人才网 作者:新疆人才网 - 小 + 大
根据审判、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1人,具体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记录的能力。 5.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5年11月30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0)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报考到同一院,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工作。 (11)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1.向法官(检察官)负责,在法官(检察官)和法官(检察官)助理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各项法律事务、政务工作。 (1)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2)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通知、送达、联络等事务性工作; (3)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录入,以及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保管和归档; (4)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收发、送达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2.所在部门分配的有关工作。 3.所在院安排的其他辅助性事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发布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哈密法苑、哈密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及笔试。报名网址为: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费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缴费地址:https://c.exam-sp.com/xjhm1228(注:资格审核通过才能缴费)),缴费金额95元/人。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缴纳,不予退费。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签报考诚信承诺书。因报考人员身份证过期、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系统于2025年12月24日19:30自动截止报名。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笔试通过在线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短信通知要求下载在线笔试软件,参加模拟和正式笔试。 3.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倾向能力测试70分+申论30分。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方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技能测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测试。 2.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3.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得分,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采取在线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对象在资格审查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材料均提供PDF版),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资格审查对象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六)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在线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面试软件录制答题视频,考官回看视频评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对应试者的拟任职位匹配性、专业知识、法律素养、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60%+申论*20%+技能测试*20%)×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发现存在严重影响履职疾病的或考察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5年哈密市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审查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1.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2.递补。考生体检、考察及培训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3.调剂。两级法院、检察院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岗)位,根据需要,可从报考两级法院、检察院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用的考生中按成绩调剂录取。拟调剂人选应符合拟调剂职(岗)位资格条件。 (十一)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检察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 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 报名:2025年12月18日10:00-12月24日19:30。 缴费:2025年12月19日10:00-12月25日19:30(报名成功次日开始缴费)。 (二)笔试 在线模拟笔试:2025年12月26日14:00-2025年12月27日19:30。 在线正式笔试:2025年12月28日10:00-12:00。 在线技能测试:2025年12月28日12:00-12:20(12:00-12:10设备调试)。 在线笔试方法详见《在线考试考生操作手册》(附件2)及《考生须知》(附件3)。在线笔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详见附件4。 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公布:2026年1月6日(周二)10:00考生登录哈密法苑、哈密检察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三)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笔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时刻关注手机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网络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网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任意一个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监督电话 1.法院政策咨询电话:0902-2259529(工作日上午09:30-13:30,下午16:00-19:30) 检察院政策咨询电话:0902-2375049(工作日上午09:30-13:30,下午16:00-19:30) 2.法院监督电话:0902-2231241(工作日上午09:30-13:30,下午16:00-19:30) 检察院监督电话:0902-2375079(工作日上午09:30-13:30,下午16:00-19:30)。 3.技术咨询:18690182905 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30-13:30,下午16:00-19:30。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照《哈密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工资收入为基数,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体检、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执行,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现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哈密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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